闽南科技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是根据国家及上级部门的政策法规和要求,作为学校开展成人学历提升、非学历教育、继续教育、终身教育以及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在校生升学就业(考试)辅导等继续教育工作的部门。在学校党政领导下,充分发挥学校富余资源,开展丰富而具特色的继续教育项目,并根据学校实际情况,采用灵活的管理模式,开展社会对接服务工作。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各项政策法规,按照学校总体发展规划,结合继续教育学院实际情况,提出继续教育学院具体发展规划。继续教育学院作为学校继续教育牵头单位,负责学校继续教育的统筹管理与项目拓展工作,制订科学合理的继续教育管理制度,设立开展丰富而具特色的继续教育项目,对外不断的提升学校的品牌价值和社会服务能力。
二、继续教育学院应努力盘活学校资源,不断的致力于学校继续教育内涵建设和服务水平提高,投入足够的物力、人力和智力资源,在学校统一领导下,独立、灵活的与政府、行业组织、企事业单位充分合作,充分发挥继续教育行动快、反应及时、服务至上的继续教育管理模式。
三、鼓励学校内部二级学院与职能部门与继续教育学院联合对外开展社会服务和社会继续教育活动,并由继续教育学院作为牵头单位针对校外联合开展社会服务和继续教育活动;加强与学校内部各二级学院、职能部门的联系和合作,利用二级学院专业特色、校企合作资源和职能部门对外的联系和交流,充分利用学校富余资源,在校内开展形式多样的继续教育项目。
四、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推进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
五、建立健全继续教育学院各项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认真做好行政、教学、学籍、成绩、教材、经费、设备和内务管理,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六、负责继续教育学院招生计划的编制、报批与执行,组织实施招生宣传、咨询和录取工作。
七、负责组织制定(修订)各专业培养方案,检查、评估教学计划执行情况,对教学点教学管理工作进行督查与指导。
八、负责学生毕业资格和学位授予资格的初审工作;负责毕业生的学籍档案、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发放;负责毕业证明书的补办。
九、配合财务处做好继续教育学院经费的收缴、预算、使用和管理工作。
十、负责新专业的申报与论证、新增教学点的考察与材料的审核、联合办学协议书的审核工作。
十一、负责有关继续教育工作会议组织及筹备工作。
十二、负责教材征订与发放工作。
十三、负责继续教育学院教学工作量的统计、核查。
十四、负责继续教育学院学生的政治思想教育工作。
十五、完成学校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任务。
闽南科技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2年4月23日